关于举办兰陵县第一届职工红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为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传承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主旋律,激发广大职工爱岗敬业、拼搏进取的热情,汇聚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正能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定于在第六届菜博会期间举办兰陵县第一届职工歌咏合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歌颂新时代,踏上新征程。
二、参赛对象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30日(暂定)
地点:中国知青村
四、参赛说明
1.本次合唱比赛每支队伍人数不少于 20 人。
2.各参赛队要自配音乐、指挥、领唱,比赛时间(含上下台)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选曲必须紧扣活动主题,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时代为内容,集思想性、艺术性为一体。
五、奖项设置
大赛将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评分标准
采用 10 分评分制。
1.演唱技巧(8 分)。声音洪亮、音色和谐、层次清晰、节奏准确表演完整,有轮唱或声部划分的,酌情加分。
2.整体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演唱形式新颖,有一定创意(1 分)。
3.服装整洁得体,与歌曲相得益彰。精神面貌好,上下场有序(1 分)
4.参赛人数低于最低要求的将酌情扣分。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直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队参加,精心组织排练,确保比赛活动效果。
请各参赛单位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之前,将参赛报名表报送至县总工会(教体大楼 1002 室)。同时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csgh5211304@163.com。联系电话:5211304。
2018 年 3 月 28 日
中 共 兰 陵 县 委 宣 传 部
兰 陵 县 总 工 会
兰陵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