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举行校歌、军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学生处发〔2017〕34号)
各学院:
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树立国防观念,培养“爱国爱校”的高尚情操,增强新生的归属感、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学校决定,在2017级新生军事训练过程中,举办校歌军歌合唱比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唱军歌校歌,抒爱校情怀”
二、组织机构
组长:张贵州
副组长:陶勇、王永民
成员:各学院新生辅导员
主办:学生处(武装部)
承办:矿业与土木工程学院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9日 15:00
地点:学校田径场
四、参赛对象
2017级新生,各学院自行挑选51名学生参加比赛,其中一人为指挥。
五、参赛曲目
每队演唱两首歌曲,其中《扬帆远航》(六盘水师范学院校歌)必选歌曲,另一首军歌自选。歌曲如下:《军中绿花》《我是一个兵》《东西南北兵》《强军战歌》《打靶归来》《志愿军军歌》《一二三四歌》《到敌人后方去》《解放军军歌》《我的老班长》《十送红军》《咱当兵的人》《团结就是力量》《游击队歌 》《义勇军进行曲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等。
六、评委及主持人安排
评委及主持人的邀请由学生处(武装部)负责。
七、比赛流程
各学院学生管理科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于9月15日前将选好的参赛歌曲名单交武装部国防教育科(勤勉楼110室),9月18日下午16:00到武装部国防教育科进行比赛次序抽签,比赛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
八、评分标准及方法
(一)评分标准(10分制)
1.精神风貌(1分)
精神饱满,仪态大方,服装整齐,上下场安静、整齐、迅速,体现大学生青春活泼、团结一致、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
2.歌曲处理(3分)
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及演唱风格,充分显示学生的朝气和热情。
3.配合效果(3分)
演唱整齐,各声部协调,演唱与伴奏相互配合得当,指挥员的动作协调大方,与歌曲情感节奏相符。
4.音乐表现(3分)
准确掌握音准、节奏,符合曲目的速度要求,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二)评分方法:
1.校歌军歌比赛成绩满分为10分,由评委团对各合唱队的表演进行综合评分。
2.评分统计组对所有评委评分进行统计,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九、大赛奖项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个,奖金1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800元。三等奖3个,奖金600元。
颁奖仪式在军训汇报表演时一并进行。
十、其他事项:
1.演唱形式为合唱,毎十人为一排,共五排。
2.各学院自行准备音乐伴奏,每队可带院旗上场。
3.合唱队统一着军训服装,佩戴校徽。
学生处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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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司徒剑南
本期校对:欧阳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