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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我校“五月的花海”第九届大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 2022-07-01 22:37:22
  • 河北工业大学委员会

    关于举办我校“五月的花海”第九届大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弘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陶冶在校学生艺术情操,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举办河北工业大学“五月的花海”第九届大学生合唱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河北工业大学“五月的花海”第九届大学生合唱比赛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5日14:00

    三、活动地点

    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

    四、本次活动以朗诵和合唱的形式进行。

    1.内容要求

    合唱内容青春健康、积极向上(曲目选取范围参见附件一),朗诵内容突出主题,与曲目风格高度一致。

    2.形式要求

    本次合唱、朗诵比赛鼓励各学院采取形式多样的表演手段,如伴舞、乐器伴奏、情景表演等,注重通过新颖的设计安排好朗诵和合唱之间的过渡(包括表演人员的换位与节目之间的衔接),朗诵和演唱的时间总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倒计时系统将在30秒时进行提醒,超时将关灯、关麦克)。

    各学院上场顺序由抽签决定,顺序如下:

    (各学院合唱及朗诵均遵从此顺序,朗诵在本学院合唱前进行。)

    五、比赛奖项及计分方式

    1.本次比赛根据各学院综合得分排名,前八名获得优胜奖。综合得分中合唱部分占60%,由相关艺术教师评定;朗诵及舞台表现占40%,由大众评审评定,大众评审由公开招募的50名同学组成。

    2.最佳创意奖、最佳风采奖、最佳人气奖、最佳组织奖各三名,由嘉宾评委评定。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准备朗诵、合唱各一首,先朗诵,后合唱。各学院朗诵的表演需在二道幕(蓝色幕布)前进行,同时,本学院合唱队伍在二道幕后列队,何时开幕提前与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确定。

    2.各学院将比赛报名表电子版(参见附件二)于2017年4月20日(周四)前发送至至校学生会官方QQ邮箱249991696@qq.com,纸质版报名表需于4月20日(周四)下午14:00—17:00交至校学生会(大学生活动中心202室),需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3.各学院合唱伴奏、朗诵伴奏于2017年4月26日(周三)晚19:00—20:00交至校学生会(大学生活动中心202室)。如需要在礼堂右侧幕进行PPT(使用office制作,画面比例为4:3,内容尽量居中)配合展示,请与伴奏一并上交。

    4.各学院安排参赛队伍负责人(负责人为学生,熟悉本学院节目编排)一名。负责人负责活动期间与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沟通和协调。

    5.各学院参赛人员于2017年5月4日(周四)14:00—17:00在北辰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礼堂自行走台(主要进行站位、表演形式、上下场的练习,如需使用道具,请在此环节练习),每个学院走台时间限制在6分钟以内,按照签到顺序进行走台。18:00进行正式彩排,要求与正式演出完全一致。

    6.各学院安排观众负责人(负责人为学生)一名,负责人于活动当天(5月5日)带领各学院选派观众于13:40之前在西区操场指定区域集合完毕,并由各学院负责人及校学生会引领人员负责整队带入礼堂指定区域入座。下午14:00比赛正式开始,请各学院做好相关安排。

    7.观众请保持会场气氛严肃,不得携带零食入场,整场活动期间不得随便出入,所有与会人员将手机调为静音或关机,保持会场安静,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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