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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歌唱祖国班级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 2022-03-13 00:30:03
  •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充分表达广大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的深厚感情,丰富学生生活,增强班级凝聚力,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展示我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和良好风采。现决定开展爱国爱党歌曲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二、参赛对象   

    20欢度国庆 歌唱祖国

    14级五年一贯制、2015级全体班级

    三、参赛要求

    1、本次比赛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为了确保合唱效果,每位辅导员根据班级情况,由分管班级两个班额学生组成一个参赛集体,每支队伍人数不得少于80人。

    2 选曲必须围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这一思想,以歌颂党、歌颂新中国,弘扬民族魂为内容。

    3、每支队伍挑选一名学生当指挥,合唱学生要求统一着装。

    4、合唱形式多样化,充分利用各班优势,创新表演方式,尽量避形式单一。

    5、要求演唱团体精神面貌良好,能准确把握音色、音准,艺术手段有所创新,能唱出气势,表演形式不限。(自带伴奏)

    四、演唱歌曲

       参赛班级准备两首参赛曲目,分必选曲目和自选曲目,必选曲目在规定的曲目中任选一首,自选曲目围绕主题,歌曲自定。(必选曲目见附件)

    五、评分标准

    1.服从调配,组织有序,队列整齐,服装统一,精神饱满;(2分)

    2.主题鲜明,表演完整,声情并茂,充满激情,形式新颖;(3分)

    3.声音洪亮,音色和谐,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配合默契;(3分)

    4.指挥动作协调,节奏准确,姿势优美;(1分)

    5.整体效果好,富有感染力。(1分)

    六、评分办法

    1.采用10分制评分。

    2.计算分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累加平均分为该参赛队的最后得分。

    3.评委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次类推。

    七、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八、比赛时间

    2016年9月29日晚7:00。

    九、比赛地点:学校田径场

    希望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排练,做好参赛的准备工作。


    附件:大合唱比赛必选曲目

     

    泰安校区管委会学生处

    2016.9.13




    附件:

    大合唱比赛必选曲目

    1、《团结就是力量》

    2

    3、《歌唱祖国》

    4、《东方红》

    5、《唱支山歌歌给党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