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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第五届物业好声音“红歌”合唱比赛的通知
  • 2022-01-26 23:29:38
  • 深物协〔2017〕023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发挥团队精神,让更多的行业从业人员参与其中,更好地弘扬主旋律,唱响物业好声音,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继2013年连续开展了四届行业物业好声音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开展第五届物业好声音活动。第五届物业好声音活动在形式上、规模上做了大胆的创新和调整,以“红歌”合唱为主,让别样的物业声音力量展现行业风采。请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具体报名及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活动主题


      宣传行业发展,弘扬企业精神,展现物业人风貌


      三、节目要求


      1、形式:合唱、对唱、表演唱等组合形式


      2、人数:2人以上(含),30人以内(不含领队、指挥、伴奏)。


      每个公司限报两首歌曲,两首歌曲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伴奏由企业自行准备。


      四、报名要求及提供材料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歌曲以红歌、行业歌曲及公司司歌为主。


      2、各物业企业以企业代表队报名参赛;参赛企业填写《第五届物业好声音“红歌”合唱比赛报名表》并加盖公章;


      4、物业服务企业自行选拔出两首优秀合唱曲目;


      5、节目背景:企业自行准备。


      (二)报名提交材料(将材料扫描邮件发送秘书处指定邮箱)


      1、《第五届物业好声音“红歌”合唱比赛报名表》(单位盖章)(详见附件一);


      2、参赛人员名单扫描电子版(单位盖章)(详见附件二);


      五、“红歌”初审


      1、企业自行选拔阶段:7月17日至8月20日。(建议企业邀请专业人士辅导)


      2、报名阶段:8月21日至8月30日。


      企业根据报名材料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3、专家组评审预选阶段:9月1日至15日。


      根据企业报名情况,协会将组织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赴企业现场对申报节目进行审核。凡经评审组审核通过的节目,最终按报名比例选取25至30个节目推荐参加总决赛。


      六、“红歌”总决赛


      总决赛时间:10月11日至13日期间(具体日期、地点待定)。


      总决赛将结合中物协首届国际博览会在深圳召开期间举办,届时将邀请各地方协会及来深企业领导观摩。


      七、奖项、奖金设置及颁奖安排


      “红歌”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各奖项名额根据报名情况在评选规则中设定,奖项将在总决赛由评审委员直接按评分标准打分;活动另设特别奖项,与“红歌”赛选拔结果现场一并公布、表彰。


      八、评分标准


      评审标准主要从基础能力、声音技巧、艺术表现、台风仪表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满分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综合平均得分,最终按综合平均得分高低排名。


      九、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联 系 人:李东红、姜静怡


      联系电话:83617863、18038162781


      邮 箱:1525661659@qq.com、412850136@qq.com


      地 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座6楼604室


      特此通知。


    来源: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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